2005年12月20日

某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 000元,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2月对该企业进行审计。发现情况如下:(1)“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尚有贷方余额3 000元;(2)以前年度亏损已连续弥补四年,尚有40 000元没弥补;(3)投资收益包括国库券收入22 000元、投资其他企业分回利润30 000元(税前利润)已在被投资企业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4)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中包括滞纳金和罚款16 800元;(5)2006年1月20日收到某购货单位退回2005年12月20日发运的产品100 000元,该产品成本

某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 000元,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2月对该企业进行审计。发现情况如下:(1)“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尚有贷方余额3 000元;(2)以前年度亏损已连续弥补四年,尚有40 000元没弥补;(3)投资收益包括国库券收入22 000元、投资其他企业分回利润30 000元(税前利润)已在被投资企业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4)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中包括滞纳金和罚款16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