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1月1日起,福建省、广东省及厦门市、深圳市实施营业税改征( )改革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1月1日起,福建省、广东省及厦门市、深圳市实施营业税改征( )改革试点。 贰号仓库 2022年06月18日 0 点赞 0 评论 4386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