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5月

1911年5月,清廷宣布“铁路干线收归国有”,并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国有”名义把铁路利权出卖给帝国主义,同时借此“劫夺”商股。这激起了保路风潮,其中最激烈的是(  )。

1911年5月,清廷宣布“铁路干线收归国有”,并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国有”名义把铁路利权出卖给帝国主义,同时借此“劫夺”商股。这激起了保路风潮,其中最激烈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