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上海书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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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一五五五—一六三六),字玄宰(清人避康熙帝讳,称元宰),号思白、思翁、香光居士等,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明代书画家。万历十七年(一五八九)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湖广提学副使、福建提学副使、河南参政、太常少卿、国子司业、南京礼部尚书、太子詹事等。其时党争酷烈,董其昌几次辞官归乡,又反复起用。崇祯七年(一六三四)致仕,年八十二卒,谥“文敏”。曾编修《明神宗实录》,着有《画禅室随笔》《容台集》《容台别集》等,刻有《戏鸿堂帖》等。性和易,通禅理,能诗文,富收藏,犹精书画、鉴赏。以禅宗喻画,倡“南北宗”论,为“华亭派”杰出代表,山水画及画论对明末清初画坛影响极大。《画史绘要》曰:“董其昌山水树石,烟云流润,神气俱足,而出于儒雅之笔,风流藴藉,为本朝第一。”其书法出入晋唐,自成一格。《明史•文苑传》谓:“其昌后出,超越诸家……时人谓‘邢张米董’,又曰‘南董北米’,然三人者,不逮其昌远甚。”包世臣《艺舟双楫》称其为“近世书宗,执笔者莫不学”,可见其在书坛之重要地位。

董其昌《书论二则•临余清斋法帖卷》,纸本,草书,纵二十四点五厘米,横五百四十厘米,今藏台北何创时书法艺术基金会。卷首有“玄赏斋”印,卷中钤“玄宰”“董其昌印”,卷尾有“知制诰日讲官”“董其昌印”。据卷尾款题,知此卷作于明万历三十五年丁未(一六〇七)春三月十五日,董其昌时年五十三岁。是卷前半部分为董其昌自书书论二则,后半部分乃临《余清斋法帖》收刻的王羲之《十七帖》中前十五帖(按,《十七帖》总计二十八帖),分别为《郗司马帖》《逸民帖》《龙保帖》《丝布衣帖》《积雪凝寒帖》《服食帖》《足下至吴帖》《瞻近帖》《天鼠膏帖》《朱处仁帖》《七十帖》《邛竹杖帖》《游目帖》《盐井帖》《远宦帖》。

本卷所书之书论二则,应是董其昌自撰,但未见于《容台集》《画禅室随笔》等董氏文集中,可补史料之缺。《余清斋法帖》为徽州巨商吴廷所刻,收历代名家法帖二十六种,内有王羲之法帖十种,《十七帖》为其中之一。董其昌与吴廷友善,亲自参与了《余清斋法帖》的编选过程,并为之题额、评鉴。本卷董其昌临《余清斋法帖》之《十七帖》部分,虽为临写,但挥运自如,自出胸臆,飘逸空灵,全无滞塞。其中文字偶有脱漏、增衍,当系书写时专意于用笔,而无暇顾及文句所致,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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