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情节严重的,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以外,还应(  )。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情节严重的,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以外,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