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主决定民事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予以强迫或胁迫。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主决定民事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予以强迫或胁迫。            B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  )。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