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

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

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

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