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例
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研究.pdf
“刑事诉讼惯例”是指古代刑事诉讼活动中客观存在,却不见于律典明确规定,又为官方和民众普遍认同的各类习惯性规则。本书以唐代刑事诉讼惯例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诉讼主体、告诉、审判、执行等领域的专题研究,基本查明了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生成、运行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勾勒出中国传统诉讼法律文明中
有关的法律、惯例及行业习惯等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并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但签订合同的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这些规则称为( )。
有关的法律、惯例及行业习惯等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并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但签订合同的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这些规则称为( )。
()公司流行的惯例已经是把库存股份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但却仍然把库存股份出售时与其取得成本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而不是把库存股份的出售作为资本交易。
()公司流行的惯例已经是把库存股份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但却仍然把库存股份出售时与其取得成本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而不是把库存股份的出售作为资本交易。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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