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某日,在南方某大学校园里,靳老师走在从教室回办公室的路上,遇到两位上个学期教过的学生迎面走来,其中一位姓罗,靳老师似乎还能叫上来她的名字。但是,两位学生根本不理睬正面走来的靳老师,笑谈中擦肩而过。对此,靳老师颇为意外,还想停下脚步问一问那位罗姓同学的近况呢。  针对诸如此类的情形,关系到校园里或社会上师生相遇的礼节问题,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事务,但是因为涉及到师生之间的相互尊重,更涉及到学生为人处世的礼仪修养,甚至关系到学生将来以什么样的姿态参与社会、与人交往。因此,某高校六位大学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开

某日,在南方某大学校园里,靳老师走在从教室回办公室的路上,遇到两位上个学期教过的学生迎面走来,其中一位姓罗,靳老师似乎还能叫上来她的名字。但是,两位学生根本不理睬正面走来的靳老师,笑谈中擦肩而过。对此,靳老师颇为意外,还想停下脚步问一问那位罗姓同学的近况呢。  针对诸如此类的情形,关系到校园里或社会上师生相遇的礼节问题,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事务,但是因为涉及到师生之间的相互尊重,更涉及到学生为

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中,都有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的内容,已经具有“公序良俗”的含义,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从民法基本原则的高度确立了禁止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这一规定体现了(  )。

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中,都有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的内容,已经具有“公序良俗”的含义,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从民法基本原则的高度确立了禁止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这一规定体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