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企业共同体"劳资关系模式研究》内容简介:纳粹德国只存在12年的时间,纳粹时期的劳资关系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于魏玛共和国时期和联邦德国时期的模式。这种被称为“企业共同体”的劳资关系模式萌芽于帝国时期,在魏玛共和国末期由保守企业主提出,并最终因为与纳粹党的“民族共同体”思想契合而被纳入纳粹劳动法。《纳粹德国"企业共同体"劳资关系模式研究》考察的便是这种劳资关系模式的历史由来、在纳粹党执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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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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