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之一。
( )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之一。
2009年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2009年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 )的颁发施行,标志着武警部队进入了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加快建设的新阶段。
( )的颁发施行,标志着武警部队进入了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加快建设的新阶段。
人民武装警察享有(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现役军人的权益。
人民武装警察享有(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现役军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