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3月8日,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所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阐述日本政府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主张:一是钓鱼岛为“无主地”,不包含在《马关条约》规定的由清政府割让给日本的澎湖列岛和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范围之内。二是钓鱼岛不包含在“旧金山和约”第2条规定的日本所放弃的领土之内,而是包含在该条约第3条规定的作为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被置于美国施政之下,并根据“归还冲绳协定”将施政权“归还”日本的区域内。三是中国没有将钓鱼岛视为台湾的一部分,对“旧金山和约”第3条规定将钓鱼岛置于美国施政区域内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
  请结合本章内容和相关国际法原理,思考下列问题:
  (1)什么是无主地?无主地与领土主权的取得有什么关系?
  (2)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在国际法上是否成立?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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