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声明:公约第8条第1款(甲)项(即组织和参加工会)将依我国宪法、工会法和劳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1996年,中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声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领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请结合本章内容和其他国际法知识,分析上述两份中国声明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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